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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则


第一条 为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推进、发展与创新,更好地落实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(以下简称“中环协”)宗旨,为国家环境卫生事业创新发展服务,依据中环协章程,设立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垃圾分类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环协垃圾分类专委会”)。

第二条 中环协垃圾分类专委会是中环协的分支机构,在中环协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
第三条 中环协垃圾分类专委会依照中环协章程和有关规定,制定本规则。